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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公告,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发布时间:2023-07-19 19:10:11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公告,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很多朋友对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公告,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不是很了解,每日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行人考发[2021]24号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部门及中央、省驻星星单位人事厅(科) :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1]32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试事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属有关部门、中央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司(科)在兴夏完成对候选人的初审和复核规定时间内申请信息。材料收集工作。

:一、网上预登记。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健康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在线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和学历信息,报名系统将通过大数据互联进行验证,验证失败者将无法进入报名系统。需现场确认。每次修改并保存考生注册信息,都会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并附上最终验证码进行现场确认(以下简称申请表)。

针对2022年考试报名工作,我省将开放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报名信息与上一年完全一致的考生在报名考试时将自动确认,并进行报名表格将不再打印。自动确认后,即可直接在线支付。自动确认未成功的历史考生仍需携带报名材料按时间要求到现场完成确认,审核完成后才能正常付款。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我市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30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辖有关部门、市人事厅(科)驻星星省相关单位具体报送材料时间见(附件1)。

各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现场确认的考生须持有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记录表。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登记确认表》(附件2)。初级、中级和临床、口腔、中医类别需分别报告。资格审查过程中,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当在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名并盖章。对以诈骗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和协助考生取得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注册信息修改。专业和科目修改考生审核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0日。

:四、考生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考生在候考区完成最终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日期为2022年2月15日至2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和缴费指导工作,并注意提醒考生,网上缴费开始后将无法再进行资格审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时间。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可按照系统提示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报名流程信息。

:五、考试实施

:1、护理小学(师范)专业考生使用纸笔作答。具体安排如下:

:2、其他118个专业以人机对话形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3、具体机考专业考试时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2022年4月1日至4月1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健康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七、中国健康人才网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结果。届时,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八、考试费。根据济物价银[2013]5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考试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即纸笔考试每科每人55元,人机对话考试的考试费每科每人75元,其中20元上缴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

附录:

:1、202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时间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请确认表

:3、报名要求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名录

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1 年12 月16 日

附件3: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要求:

:一、初级职称

医师(教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视为取得医师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即视为取得医师职称。根据《中医药法》规定,参加有专科的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专科)医师资格,可视为取得医师职称。

护士(教师): 根据《护理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为护士职称;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用护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满3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并从事护士执业满5年可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药师(技术)学者: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可以参加药学(技术)学者资格考试。

药师(技术)教师: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并已在本专业工作满一年;或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在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师(技术)专业职称,并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即可参加药学(技术)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临床、口腔、中医类主治医师: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后从事医疗工作满2年;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后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满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并在注册为执业医师后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满四年;或具有大学学位,并已注册为执业医师。从事医疗实践活动6年;或具有中专学历,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主管医师:具有博士学位,注册为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并通过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四年;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六年;或具有中专学历,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七年。

主管护士:具有博士学位,并经注册从事护理实践活动;或具有硕士学位,注册后从事护理实践活动满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注册并取得护士职称,并从事护理实践活动已完成四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注册并取得护士职称后从事护理实践活动满六年;或具有中专学历,注册取得护士职称后从事护理实践活动满七年。

主管药师(技术):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药学(技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取得药学(技术)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药学(技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取得药学(技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

:三、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的技师》(人社部发[2021]51号),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医学、护理、技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按照省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提前一年掌握。即:取得相应中专学历,从事药剂师、护士、技师工作满四年;取得相应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同年获得相应的本科学位。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人社部发[ [2021]51号)规定,所有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士,可以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仅限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专业)。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通过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中级职称考试。

:五、根据《中央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关爱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电[2020]5号),“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号)相关要求23)、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满足相应注册要求的基础上晋升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可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提前一年;有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请晋升高级职称考试。一线医务人员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重点关注一线的通知》落实《保护、爱护、关爱医务人员措施》(国发电[2020]10号)贯彻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六、2022年度申请者,学历日期及本专业工作年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要求中有关专业资格或学位的规定均指毕业资格或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

:七、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4)中专业代码301至365、392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时提交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资格证书。

:八、2022年起,初(科)、中级考试增设眼科、验光,专业代码分别为216、393。 2024年起,按照专业内容,将职业病并入内科、结核病并入传染病、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并入妇产科、泌尿外科;进入护理专业,同时,在所有护理专业考试中,都会相应增加中医的内容。目录取消中医护理(初、中级,专业代码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的申请者请提前做好报名安排。

:九、因工作变动,需要应聘现职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在现职位工作满2年。医学、护理、技术等同类别专业可重复申请;医学、护理、技术是可以互换的,需要获得当前岗位所需的学历,从初级开始报考。如果转行护理,必须有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可以改为医学和技术,护理必须有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由原注册专业变更为现职专业,现职专业的工作时间应由执业注册变更后开始计算。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以2年为一个周期。连续两年考试通过同一专业四科考试,即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含主副专业)各科目的及格成绩不得合并计算为同一专业。已参加部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异地选修本专业剩余科目并考试合格的,由地区进行数据综合统计,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10:一、各单位应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规定》(国办发[2018]81号)和《外国人居住证申领发放规定》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个部门联合颁发的《许可证》。 《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受有关待遇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参加卫生工作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小学(初中)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职称

101

药店

102

药店

103

牙科技术

104

放射技术

105

临床医学实验室技术

106

病理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卫生检验技术

110

病历信息技术

:二、小学(师范)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职称

201

药店

第202章

药店

203

护理

204

中医护理

205

牙科技术

206

放射技术

207

临床医学实验室技术

208

病理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卫生检验技术

212

心理治疗

213

病历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EEG) 技术

216

验光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职称

301

一般做法

第302章

全科医学(中医)

303

内科

304

心血管医学

305

呼吸内科

306

胃肠病学

307

肾脏病学

308

神经病学

309

内分泌科

310

血液学

311

结核

第312章

传染性疾病

313

风湿病学和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

第317章

普通外科

318

骨科手术

第319章

心胸外科

320

神经外科

321

泌尿科

第322章

小儿外科

323

烧伤手术

第324章

整形外科

325

中医外科

第326章

中西医结合手术

第327章

中医肛肠学

328

中医骨科

第329章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330

妇产科

第331章

中医妇科

第332章

儿科

第333章

中医儿科

第334章

眼科

第335章

中医眼科

第336章

耳鼻喉科

第337章

中医耳鼻喉科

第338章

皮肤病学和性病学

第339章

中医皮肤性病学

340

心理学

第341章

肿瘤内科

第342章

肿瘤学

第343章

肿瘤放射治疗

第344章

放射科

第345章

核医学

第346章

超声医学

第347章

麻醉学

第348章

康复医学

第349章

推拿(按摩)

350

中医针灸

第351章

病理

第352章

临床实验室科学

第353章

牙科医学

第354章

口腔医学

第355章

口腔颌面外科

第356章

口腔修复学

第357章

正畸学

第358章

疼痛学

第359章

重症医学科

360

家庭计划

第361章

疾病控制

第362章

公共卫生

第363章

职业健康

第364章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第366章

药店

第367章

药店

第368章

护理

第369章

内科护理

370

手术护理

第371章

妇产科

第372章

儿科护理

第373章

社区关怀

第374章

中医护理

第375章

牙科技术

第376章

放射技术

第377章

核医学技术

第378章

超声医疗技术

第379章

临床医学实验室技术

380

病理技术

第381章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第382章

营养

第383章

理化检测技术

第384章

微生物检测技术

第385章

消毒技术

第386章

心理治疗

第387章

心脏病学技术

第388章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第389章

病历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第391章

神经电生理(EEG) 技术

第392章

急诊医学

第393章

验光

以上知识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