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育 >>内容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31 19:56:36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很多朋友对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简章不是很了解,每日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湖北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落实“依法招生”的要求,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北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校代码是13250。

第三条学校是湖北民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全日制独立学院,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第四条学科类别: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林学、管理学、艺术学第五条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湖北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龙洞河路,邮政编码:445000。第七条学校与湖北民族大学主校区相连,共享教学资源,在校生12000余人。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招生工作。招生办下设,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关于招生的规定或实施细则;2.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要在宣传和承诺上误导考生和家长;4.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5.落实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7、协助相关省级招生办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九条所有招生专业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限制,即汉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报考权,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省级招生办规定的优惠录取政策录取。第十条各专业不限外语。第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复检。复试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所在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身体素质受限或学习成绩受限的除外)。

第十三条坚持优秀录制原则,严格按照省(市、自治区)优秀录制政策进行。进入本专业时,所有被录取项目的考生都是按分数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进入第二专业志愿;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是:如果t

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在同一条线上的前提下,湖北省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排名。对于艺术设计和音乐学:[(高考文化成绩优秀记录)40%专业统考成绩60%]2=综合成绩;舞蹈: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在专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的档案优先。

(文化分数线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学、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根据档案的优劣。

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我校承认当地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按其报考艺术类专业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不明确的,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由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以及艺术设计和音乐学:[(NMET) 40% 60%]2=综合成绩;舞蹈: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

专业分相同时,优先考虑文化分高的考生(文化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学、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根据档案的优劣。

第十五条体育录取原则:体育专业均录取文理科。涉及省统考的专业须达到本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相关政策执行。如果不知道各省体育录取规则,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都在线的前提,文化成绩的50%和体能测试成绩的75%=综合成绩,成绩最好的学生按综合成绩录取。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原则:招生对象为湖北省恩施州、长阳县、五峰县考生,湖北省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取得优秀报名证明。成绩低于湖北省相应本科线80分以内的考生可填报,学校将根据计划数和特色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民族班录取原则3360取得湖北省少数民族优秀备案证且成绩低于湖北省本科二批分数线40分以内的考生可填报。学校将根据省招办录取的民族班考生人数,按考生实际总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考生自愿或经征求意见同意录取的,不改录、不退档、不转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和资助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4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专项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以“奖、贷、减、免、勤、资、补”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专职勤工俭学岗位,积极争取社会援助和捐赠,帮助圣

大学排名网: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以上知识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