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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盐城师范艺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16 09:12:15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盐城师范艺考招生简章

很多朋友对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盐城师范艺考招生简章不是很了解,每日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第三条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324。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南希望大道2号(新场校区);江苏省盐城市方凯大道50号(通榆校区)。

第四条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公办本科院校,位于江苏省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学校有18个二级学院,22000多名全日制本科生。目前有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和国家教师培训基地。这所学校是中国第一所获得中等教育普通证书的试点大学。

目前,14个师范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认证(二级)。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检查评估。

第五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盐城师范学院。对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学校和第三方的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结合近年来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情况,制定各省学校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为调节全国统考网上生源不平衡,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今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网上生源不平衡。根据学生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由学校向招生计划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实施。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学校实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自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语文单科、数学单科、外语单科之和由高到低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江苏省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含音乐、美术、播音)和体育类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按照“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复试科目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

如果还是一样,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江苏省外艺体考生: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则的,按其规则录取;没有明确录取规则的,按江苏省艺术体育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第五章其他第十五条被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学费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苏甲韩非〔2013〕83号、苏甲费〔2014〕136号、苏甲费〔2017〕243号)收取。文科专业:5200元/生/学年;理科专业:5500元/生/学年;工科专业:5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体育专业:5300元/生/学年;农林专业:25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生/学年。嵌入式专业学费每生每年增加2000元。

第十七条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学生公寓住宿费800-12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500元/生/学年。住宿由学校安排。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复审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美德生”奖学金、“环创”奖学金、“金叶”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博力奖学金、包斌和陆轶君夫妇奖学金等奖项和助学金。详见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处网站(网址:http://xsc.yctu.edu.cn)。第二十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南溪王大道2号,邮编:224000;联系电话:0515-88233059;电子邮件:zsb@yct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招生邮箱:jsyctcjw@163.com;

信息网站:http://zs.yctu.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站向社会发布。各种媒体摘编刊登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我校刊登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立即废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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