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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21 10:44:07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很多朋友对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不是很了解,每日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有关规定,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现将四川省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硕士学位高等院校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三年。

03010实施前,取得学籍(试卷)或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学士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学籍(试卷)或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学士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可以申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专科毕业生,下同)和同等学力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和继续教育(含在线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2020届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可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2020年9月30日前全部科目合格并于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报考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应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填写确认和承诺信息,并在资格申请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其考试成绩无效。

报考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一)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院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三)党校、军队院校学习的学生,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并经国家统一考试录取的毕业证书;

(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五)教育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毕业证书。

申请人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家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教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法定职业资格证书被吊销的;

4、两年内不得报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有其他情形被终身禁止执业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已办理登记手续的,登记无效;如果申请人已经参加过考试,则考试成绩无效。

已取得甲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宽松政策

1、登记时,户籍在司法部确定的放宽地区的,大学本科毕业后可放宽登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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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共有72个县(市、区)为宽松地区,包括:叙永县、古蔺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嘉陵区、南方县、仪陇县、阆中市、平山县、广安区、宣汉县、万源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市、让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项城县、稻城县、得荣县、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岳西县、甘洛县、梅姑县、雷波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德昌县、会理县、惠东县、宁南县、冕宁县。

2、符合放宽政策的申请人,在报名参加客观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主观考试时也可申请享受宽松政策。

保留2019年客观考试有效成绩且符合放宽政策的人员,可在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乙类、丙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的,可以报考。已取得C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四)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并达到国家统一及格线或放宽及格线的,其及格分数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及格分数线的人员,报名参加主观考试时可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宽松及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考试和主观考试,或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考试。

(五)报考者可以选择使用汉语或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五种少数民族语言试卷参加考试。考生应使用同一语言试卷参加客观考试和主观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字或繁体字填写个人信息并回答问题。

四川省未设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中心。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试卷的,必须到相应考点、考场所在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有蒙古语考点,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有藏语考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蒙古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考点,吉林省设有藏语考点。朝鲜语。

客观测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问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0:00至8月12日24:00。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写个人信息按照网上报名要求、程序和步骤提供信息。逾期报告将不再补交。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我的毕业证书应该可以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当地放宽注册学历要求的户籍。网上登记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的电子照片。上传的账簿照片应清晰完整、内容可识别。

4.电子身份证照片。申请人请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上传符合规定格式要求(宽413像素)的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照片x 高度626 像素)在过去三个月内。电子身份证照片。

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露出肩膀、耳朵、眉毛和朴素的着装。请勿佩戴遮盖眼睛的厚框眼镜、佩戴首饰或化浓妆。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日常照、吊带(吊带)衬衫照片、圆领衬衫照片、艺术照、头像、手机自拍均不被允许。标准警服(军装)照片等,照片内容不得拉伸或其他PS制作。

该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的唯一照片。考试时,照片将与考生的肖像进行比较。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将影响身份验证。请您务必按要求上传并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更新并通过确认的,报名将不予完成。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注册信息作出真实、有效的承诺,并对所提交材料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报考同等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并于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到时应填写《单科通过资格声明》网上报名,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全部通过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打印准考证。

申请人填写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试验区试验中心设置

1.全省21个市(州)全部设置为机考考区。

2、由于疫情防控,为减少人员跨地区流动,避免疫情变化对参考的影响,请考生选择就近考区报名参考。

每个测试区座位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以报名成功并付款为准。当报考人数达到考区上限时,请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科目

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公布的《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这一命题的依据。

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两卷客观题组成。分为试卷一、试卷两份,每份试卷有100道试题,分数为150分,其中单选题50道,每题1分,选择题和不定复数50道-选择题,每题2分,两篇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为:

论文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论文2: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及方式

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考试中,全省各考区实行两批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构根据各考区席位数、报考人数和防疫需要确定考生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和11月1日两批次,考生将参加其中批次的考试,考试批次和时间以考试准考证为准。具体来说:

第一批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2: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二批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2: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实行闭卷、机考。试题、答题要求、答题界面都会显示在电脑屏幕上。考生应使用电脑鼠标或键盘直接在电脑答题界面上作答。

(6)打印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申请人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7)及格分数线

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阅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及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了客观题的考试成绩和及格分数。考生可在司法部网站打印考试结果通知书。

客观考试的及格成绩在当年和下一考试年度内有效。

主观测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已通过2019年或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的人员,可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0:00至11月14日24:00。考生应于自报名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考试并按要求缴纳考试费用。客观测试结果的发布日期。逾期未确认并缴纳费用的,不得补报。

已通过2019年客观考试并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考试的人员(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考试的人员)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参加主观测试。

2020年客观考试合格的,应到客观考试注册地省(自治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考区参加主观考试。

(二)试验区试验中心设置

除纸笔考试集中考区外,全省21个市(州)均设立了机考区或组合机考区。

(三)考试内容及科目

主观题共1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分数为180分。具体考试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如果主观题选择为选答题,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回答。

(四)考试时间及方式

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日期为11月28日。

主观试卷:9:00-13:00,测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采取电脑化考试,试题、作答要求和作答界面将在电脑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电脑鼠标、键盘直接在电脑答题界面上答题。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拼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考生可选择采用仓颉输入法和即时输入法,考生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进行答题。测试系统不支持平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和软件。

因健康、年龄等原因确实使用机考有困难的考生,可在确认报名主观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回答。

对于主观考试,司法行政机关为考生提供统一的电子法规,考生可以在电脑上查阅。

(5)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考试的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打印准考证。

(6)及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实行国家统一评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测试的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将于2021年1月中旬之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和及格分数,考生可在司法部网站打印考试成绩通知书。

考试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征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用的复函》(财税[2018]65号)和《司法部关于同意征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用的通知》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部门确认,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四川省资格考试每人122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70元/人。

(2) 付款方式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立可进行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或支付宝账户,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支付。申请人缴纳考试费后,注册才算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出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三)付款时间

1、客观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00。

2、主观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10日0:00至11月14日24:00。

(4) 付款提醒

1. 考生缴纳客观考试费用后不得更改报名地点。若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 注册人登录系统并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后,系统将自动为注册人分配席位并开始锁定。如果60分钟内完成付款,座位将被批准并完成注册。如果60分钟内未完成支付,系统将释放锁定座位。

3、如报考人员需要考试报名费发票,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仅限工作日)携带身份证件和报名凭证到四川省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无成都市青羊区上香街24号)。

港澳台居民申请相关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办理相关报名事宜。并在我省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安排、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方式与内地考生相同。

考试要求和纪律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除准考证上注明的文具外,考生不得自带文具、耳机、计算器及各种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疫情期间携带的手机用于出示健康码、出行码等,经查验后须存放在考场外指定地点。

(二)全省各考点均使用考试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核验、肖像比对。所有考生须进行面部拍照并扫描验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为避免拥挤,考生应按照考区司法行政机关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自觉配合相关核查,按顺序进入考场。

(3)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无法登录、信息不正确、考试机器或网络故障、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在座位上举手要求监考人员解决,并通知监考人员解决。不准自行处理。等候过程中,请保持安静,不要走动,不要影响其他考生。若自行处置影响测试结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草稿纸统一发放,学生不得自行携带或带出考场。

(五)所有考场均采用高清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并配备金属探测器、无线电监听等各类防作弊设备。请考生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六)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考区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相关公告和通知。及时、自觉配合安全检查检测、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资格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和2020年主观题并考试合格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项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报考同级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通过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应在规定时间通过限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项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按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牢记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考试费用缴纳、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等操作。

(二)申请人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及相关信息(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因网络通讯条件不具备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或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有效期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或考场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网上报名、缴纳费用、打印准考证,在当地设立的考场参加考试。司法行政机关。现役军人报名考试的其他事项按照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四)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主观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以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测试结果。

(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规定颁布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

(六)司法部制定公布的《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作为考生备考的依据。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对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行考前培训和指导。

(七)四川省司法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司法部安排,对考试组织实施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本公告在司法部官方网站、四川省司法厅官方网站、12348四川法制网、四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

政策建议

有关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查询,或向各市(州)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局咨询。司法部在工作时间。

1.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

咨询电话:028-86262072、86266207

2.自贡市司法局(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

咨询电话:0813-8618619

3.攀枝花市司法局(攀枝花市丙三区嘉联路5号)

咨询电话:0812-3337174

4.泸州市司法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1号)

咨询电话:0830-3196937

5.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

咨询电话:0838-2508130

6.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科技创新园集中办公区5号楼西楼)

咨询电话:0816-2266162、2265212

7.广元市司法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

咨询电话:0839-3229353

8.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随州北路68号)

咨询电话:0825-2220273

9.内江市司法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

咨询电话:0832-2027807

10.乐山市司法局(乐山市龙游路西段205号)

咨询电话:0833-2558348、2558342

11.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

咨询电话:0817-5258955、2263801

12.宜宾市司法局(宜宾市徐州区南岸西区西海岸龙金庙街1号)

咨询电话:0831-8226936

13.广安市司法局(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

咨询电话:0826-2392199

14.达州市司法局(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

咨询电话:0818-2123763

15.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

咨询电话:0827-5280120

16.雅安市司法局(雅安市雨城区政和路1号)

咨询电话:0835-2239709

17.眉山市司法局(眉山市东坡区闽东新区伏牛大道与彭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28-38186106

18.资阳市司法局(资阳市沿江区松桃镇天泰路368号)

咨询电话:028-26110193

19.阿坝州司法局(马尔康市达尔玛街167号)

咨询电话:0837-2821135

20.甘孜州司法局(康定市鹿城镇木雅路一段961号)

咨询电话:0836-2811350

21.凉山州司法局(西昌市春园路27号)

咨询电话:0834-2172563

22.四川省司法厅(成都市青羊区上香街24号)

咨询电话:028-86756796、86751097、86754397

来源:四川司法机关,感谢

以上知识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