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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考试时间2022报名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22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3-09-10 13:02:16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会计师考试时间2022报名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22报名时间

很多朋友对会计师考试时间2022报名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22报名时间不是很了解,每日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CEE[2021]8号),明确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22年5月(初级、高级)和9月(中级)举行,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将对外发布。一、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注册时间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24日,“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将于1月24日截止143336000。2.考试时间和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和5月14日至15日分两期进行,共14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长105分钟,《经济法基础》长75分钟。连续考两次,时间不能混。(二)《高级会计实务》高级资格考试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336000。二、中级资格考试1。注册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和缴费将于3月31日14:00截止。2.考试时间及科目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3日至5日。好的,共3批次,具体安排如下:通知原文如下:关于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将分别于2022年5月(初级、高级)和9月(中级)以无纸化方式举行。现将202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日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有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10年。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5年。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6)本通知所称会计工作相关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兼职的,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是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在会计方面花费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报名地报名;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如果是在校学生,就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在报名地点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考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台省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755-79000。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前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资格标准者,自行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上下载打印考试成绩,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有效。

三、考试大纲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举行,分两个时间段,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10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75分钟。两科连续考,时间不能混。

2.《经济法基础》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3.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3日至5日,共三批。具体安排如下: (二)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2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抄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3.2022年4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2年5月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5.2022年5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上报数据光盘,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

6.2022年5月2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7.2022年6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8.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22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9.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2年2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抄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14:00截止。

3.2022年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2年9月3日至5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2年9月16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2年9月2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与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高级会计实务》 (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并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六)2022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分别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22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宋淑娟(010)619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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