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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20录取分数线,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费2019

发布时间:2023-09-11 08:49:03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20录取分数线,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费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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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就是要有积极的人生态度,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敢于尝试。这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如果你说做一件你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很难,你的生活就几乎毁了。但是,如果你只是走这条路,你几乎会找到自己的路。坚持我们最初的愿望,牢记我们的使命。初心容易得,却总是难守。

第一条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及概况:西北工业大学越秀学院,英文名: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894。西北工业大学越秀学院是2005年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全日制独立学院。它位于Xi安,面向全国开放。属于陕西省第二批高校。学院依托西北工业大学教育资源优势,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需求设置学科和专业。

自1999年建校以来,形成了规模适度、优势特色鲜明的办学体制格局。学院的专业建设以工科为主,艺术、经济、管理、文学协调跨界发展,突出新工科、新业务背景下的产教融合、国防与民用技术融合。32个具有优势和特色的本科专业,实现高质量就业影响高质量教学和招生。

拥有国家级、省级名师13名,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一流专业”培养计划2个。目前,学校有近9000名本科生。

第三条办学性质:经我国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独立本科院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第六条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宣传、招生计划、招生及相关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招生计划,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上报。经教育部批准后,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院预留不超过普通文理类项目总数的1%和艺术类项目总数的15%作为流量指标,主要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的网上生源不均衡情况。第九条收费标准: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标准抄送物价部门,文史类专业、理工科专业、外语类专业21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24000元/人/年。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监督招生”的原则进行高校录取工作。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

第十六条普通班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按照志愿填报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在我院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入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进行选拔。如果选考的科目是同一个年级,考物理课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考历史课的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江苏省内除播音与主持专业外,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认定为省统考和省联考,不组织单独考试。如有特殊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考生填报志愿。当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时,考生录取排序方式为: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计划(并按各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排名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需单独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取得我院颁发的证书。山东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院承认任何高考证书,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生,直至计划满。第五章毕业与认证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环节并经考核合格,授予西北工业大学越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北工业大学越秀学院学士学位。第六章奖学金和助学金第十九条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伙食补助。

系统。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学年;一般困难补助2500元/学年;资助:学院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由学院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退回;对于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诊断为不适合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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