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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介,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23-09-13 17:42:34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介,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很多朋友对重庆建筑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介,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计划不是很了解,每日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高职院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重庆建筑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招生。

第二条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国家标准代号:14183

3、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丽华大道857号,邮编:400072。

4、学校级别:高职院校

5、学校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七、学院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2007年12月28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建筑学院。是重庆市优质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重点建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项目管理、建筑设计与规划、交通与市政工程、机电与车辆工程五个专业集群。为国家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技术精英。管理专家和业务骨干。

学院位于重庆主城南岸区茶园,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目前,学校有学生近8000名,图书馆藏书超过40万册。现有教职工近40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约占32.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约占50.2%。专业教师大多拥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资质和丰富的专业经验。学院逐步建成适应教学需要、专业门类齐全、仪器设备先进的校内实训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形成了国家、市、院三级配套的实训体系结构。三年来,学院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200余项,充分体现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办学特色。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高质量就业率稳步上升。

第二章组织与监督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的招生工作。高等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主管电话:023-61752255(仅限投诉),邮箱地址:CQ61968185@126.com。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各省、各专业院校招生计划、招生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招生)公布的数据和信息为准。当地候选人。

第四章入场规则

第六条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招收新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公室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减分条件和提交要求隶属于中央政府)

2、普通文科考生专业安排:考生专业确定遵循“自愿第一”的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其规定;专业规划完整且愿意接受重大调整的考生,将安排至空缺专业;不符合专业的考生,已转学的考生将被退学;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已填写相应专业偏好的考生。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科目是数学、数学、外语。

高级艺术(艺术)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高级艺术考生专业确定遵循“专业成绩第一”的原则。

第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各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执行残疾人联合会。

2、根据企业内相关岗位,以下专业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高血压、传染病病史。男生身高不低于1.7m,女生身高不低于1.6m。矫正视力应等于4.8以上,无色盲或色弱。

(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仅招收男生,要求无口吃、肢体残疾、心脏病心脏病史、高血压、传染病史。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与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无色盲、色弱。

(4)室内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九条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外,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条外语考试不设语种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一条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五章录取与审查

第十二条新生未按规定请假、保留入学资格,或者请假后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物价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收费。 2019年一般入学费用如下:

1、学费:社区管理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6200元/年;汽车营销与服务、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7300元/年;景观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11500元/年;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6000元/年;电子商务、工商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学费待定;其他专业8100元/年;如有变更,以重庆市物价局最终批准并在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2、住宿费:1000元/年。

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将按实际学习、居住时间和《学生退学、休学、免收住宿规定》每月退还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第七章学生资助保障

第十五条学院建立“奖、助、贷、就、补、免”和“绿色通道”的学生资助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高职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满意,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认可的电子化的重庆建设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注册。

第九章招生纪律及特别声明

第十七条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招生事宜请直接联系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或查看学院发布的招生信息,否则学院不承担任何后果。

1.招生咨询热线:023-61968166、61968188、61968136

第十九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学排名网: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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