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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招生简章2021,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图

发布时间:2023-09-26 08:49:23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武汉体育学院招生简章2021,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图

很多朋友对武汉体育学院招生简章2021,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图不是很了解,每日小编刚好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带大家一探究竟。

第一章学校性质、地点和组织机构第一条武汉体育学院是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新中国第一批成立的体育院校。目前是国家体育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事业单位,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入选湖北省首批“双一流”高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主要培养各类体育及体育相关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条学校代码:10522,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武当山校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第三条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第四条学校遵循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高考招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地学校招生计划,按省、专业编制今年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本科招生计划分省份、分专业,由省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五条学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5个,具体为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体能训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表演(武术表演、服装表演、健身方向)、舞蹈、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

信息与信息系统、体育经济与管理、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教育技术、机械与电子工程。此外,经教育部批准,体育(运动康复)将向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放。

第六条我校收费严格按照2023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七条考生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将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全面考察和择优录取的依据。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专业(班)志愿、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方面择优录取。

第九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其文化体育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体育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成绩/70%)计算其综合成绩。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择分项。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育成绩最高的为第一名。篮球、足球、排球、举重、网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男女皆可。

第十条体育专业按照专业录取原则安排。湖北省统考成绩优异的考生在我校填报志愿,学校自主确定统考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安排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30%,其余70%的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生原则(根据志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体能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按照高考成绩的50%和体能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

外省考生按生源地省份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于所报专业招生计划数量有限,考生无法满足自己的愿望。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可以安排到其他体育专业。

第十一条艺术专业舞蹈表演、表演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远程网上专业测试,在校测试成绩达到学校合格控制分数线。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分数线录取。

报考该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东、河北、广东、内蒙古考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远程网上专业测试。校考成绩达到学校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文化总成绩100分)进行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将承认省统考(联考)成绩。

舞蹈、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均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

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专业:1。对于有统一备案原则的省(区、市),应认可相关省(区、市)的备案原则。文化、专业合格的考生,按其所报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不存在专业级差,不设单科要求。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区、市),在文化、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专业合格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舞蹈、视觉传达艺术专业在文化、专业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人员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存在专业级差,不设单科要求。

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于填报武当山校区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新闻学、英语、中文国际教育、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体育经济与管理、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教育技术、机械电子工程等文科专业在各省(区、市)设置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意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调剂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根据志愿批次,学校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投档结果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缺生源,则志愿征集。根据批量提交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招办公布的政策规定,加分或减分考生按加分或减分后的分数排队,按第十三条十、十一、十二、录取。第十五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按规定改录或撤档。第十六条学校将退回违规报名、考试作弊、冒名顶替等违规考生的档案。第十七条具有特殊身体条件的考生,按国家规定和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专业志愿达不到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第十九条不符合相关学科、专业特殊录取条件的考生,由学校退回。第二十条入学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授予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奖学金、贫困生资助措施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凡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均可申请以下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本科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

此外,学校设有校级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和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扶贫资金,对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资助;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多种勤工俭学岗位。第二十四条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和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武汉体育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学校招生电话:027-87190222、87190168(带传真)学校招聘网站:http://zs.wh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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