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 >>内容

天津市上班防疫新政策是什么 天津疫情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07-14 07:26:28编辑:温柔的背包来源:

网上有很多关于天津市上班防疫新政策是什么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天津疫情最新政策的知识,今天每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内容导航:

一、天津市上班防疫新政策是什么

:

一、天津市上班防疫新政策是什么

关注“杨乐”的工资怎么发?复工后需要“补班”吗?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光明网2022-12-16 07:33来自北京光明网公众号权威解答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疫情防控“新十项措施”公布后,不少企业和员工非常关心劳动合同、工资、劳动休假等问题。现将目前正在实施的一些与疫情相关的劳动用工政策汇总如下,供企业和职工参考。企业与职工应按照相关政策加强沟通协商,稳定劳动关系。今后,相关政策将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劳动合同的处理——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等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对于依法需要接受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COVID-19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情况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措施,企业不得因上述因素被解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限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为止。 2、受疫情影响,公司招聘新员工或劳动合同到期,无法及时订立或续签劳动合同。应该做什么?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合理推迟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并在相应影响消失后1个月内订立或者续订合同。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三名员工拒绝返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采取了必要的防疫措施和劳动防护。对于拒绝返岗的员工,劝说无效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企业或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提前通知对方的,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履行通知义务?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或员工无法亲自向对方提交书面通知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新冠肺炎患者、病原体携带者等的工资如何支付?对依法实施隔离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公司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期间工资。隔离期满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企业按照职工患病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2、企业停产期间工资、生活费如何支付?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发给劳动者生活补贴。企业向职工分配生活费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鼓励企业结合实际提高生活水平。 3 如何理解“停工停产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工资支付周期是指企业与职工约定支付工资的天数。停工工资支付周期是从停工之日起至工资支付周期相应天数的最后一天计算,与具体工资支付日期无关。以按月发放工资为例,若某企业自2月3日起停工停产,则该企业自2月3日至3月2日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进入第二个上班期3月3日起停产。工资发放周期。 4、企业确定职工生活费的程序有哪些要求?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民主协商程序,并将生活补贴标准、期限等结果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五名员工的生活费是否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职工生活费包括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可以依法代扣代缴。 6、受疫情影响,企业暂时没有支付工资的能力。可以延期付款吗?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时无法支付工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暂缓支付职工工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关于工作时间,企业复工复产后能否要求员工“补班”?企业复工复产后,不得要求员工通过加班、补班、倒班等方式“弥补”因疫情停工停产影响的工作时间。企业安排员工时加班的,应当依法安排职工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班时间有哪些规定?企业应当遵守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的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企业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3小时,不超过36小时。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能否调整工作时间?综合计算期内,在充分保证员工休息的前提下,可以调整停工停产期间的工作时间。转自|天津市人力资源局来源:天津广播电台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市上班防疫新政策是什么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天津疫情最新政策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